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

是暴風騎士





騎這種車會出人命啊!這種車感覺很危險。感覺撞下去就會解體了。



怕危險的話就去開車吧。



在夜晚的霧色裡面騎了一趟六七十公里的山路、在隔天的下午又在雨中把輪胎滾回原處。在半途左手總是凍僵到不能拉動離合器鋼索、早已經溼透的鞋襪感覺不到一點舒適、路線上的油漬讓後輪打滑,這些在遊覽車上的人不會懂、在駕駛座上的人不會懂、就算坐到了機車後座還是不能理解。



那個無論如何要繼續騎下去的理由。



東本昌平是個漫畫家,他的漫畫,是我們的聖經。



http://www.yamaha-motor.co.jp/library/live-note/



那個不顧一切要劃開空氣,心持續悸動不已的原因。



有一百個騎士,就有一百種騎士。每個人總認為自己是最特別的那一種。



沒能發下豪語說要騎車一輩子,就像現在也沒有繼續玩彈珠超人或是四驅車。



機車絕對不是一個單單讓你從A移到B的一種道具,因為在台灣每兩個人就有一台而讓這美好顯得太過平凡。



現在若問志向的話,暴風騎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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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歲的夏天是自己的革命期。騎車外出吧!



是上山,還是下海好呢?



光是跨在機車上,心裡就雀躍不已。



光是奔馳就快樂不已的16歲。



「我才不需要什麼情人,只要有機車,什麼都不需要」。



既傻又不成熟的16歲。



隨著年紀的增長,距離越騎越遠,速度也越來越快。



後來雖然發現那是很危險的東西,



但已經無法下車了。



一看周圍,同伴們卻都已經放棄。



「機車怎麼說都是小鬼的玩具罷了」。但我寧願做小鬼。



機車很帥,機車很快,所以我喜歡機車。我還是16歲。



發動引擎的今天,就是我的革命紀念日。



<暴風騎士,東本昌平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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