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

以言取人何嘗不可?

最近因為無名的空間已經滿了,很多想貼上來的東西跟一些碎碎念也就都擱在一邊了。(像是我好想要SUPERDUKE990,川崎的忍者才是我心目中的跑車,復刻褲到底有哪些吸引人的地方,我買了櫻桃X吳豐仁合作推出的皮帶。)



但這樣似乎也不錯,因為我說的幾乎都是半調子的東東,發表出來只會顯得自己一知半解而已。所以人還是要懂得藏拙啊。



高中時候的國文老師(是個歐巴桑),曾經說過:「你們跟一群女生出去的話,除非是非常有能力的人(辦事效率、或是搞笑),不然就不要說太多話、做太多動作,這樣就算你什麼都做不到還是可以營造酷酷的形象出來。」



這段話真的是很有意思。很多俚語都說到養兵千日用在一時、潛龍勿用絕對不是沒有道理。



劉墉(似乎是吧)在書中有個說法:「當發現有個人文筆比你好上一點的時候,其實他已經比你突出很多了。」也有點台上一分鐘、台下十年功的意味在。



所以對於在很多論壇或是BBS上被稱為XX大、00大的人,我都抱有幾分敬意在,光是從那些發表的內文中就看出他們知識有多麼豐富了,更遑論那些他們沒提到的東西呢?



當然只有三分料卻能夠屁上十萬言的人也是所在多有,但那種膚淺的文字很容易就被看破。



一段洗鍊的文字、演講,要經過多少時間的消化、反芻及歷練?



在blog暴力氾濫的年代裡,簡而言之。



自以為是的見多識廣往往都是一再複製貼上的無聊動作。



而我們就在這被廉價的文字垃圾所充斥的日子裡被取悅著生活。



當然這篇也不意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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